
学 生 处
红院学发〔2017〕 号
关于印发《学生处2016—2017学年春季学期行事历》的通知
各学院:
为加强协调、提前谋划,有序推进学生管理各项工作事务的完成,结合本学期一些工作的时间节点,学生处拟定了《学生处2016-2017学年春季学期行事历》。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共同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如有变化,以具体通知为准。
附件:《学生处2016-2017学年春季学期行事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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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14日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3月14日印
2016—2017学年春季学期学生工作部(处)行事历
月份 |
周 次 |
星 期 |
事项及安排 |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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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27 |
28 |
1 |
2 |
3 |
4 |
5 |
1、各学院上报学生返校报到情况,做好学期初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及宿舍卫生纪律检查工作;2、做好因特殊原因未返校学生的帮扶工作 ;3、整理25个边境县和3个藏区县基层就业毕业生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申请材料 ;4、开展推荐云南省高校优秀辅导员和班主任评选工作;5、评选红河学院第二届“最关爱学生班主任”;6、开展园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
三月 |
二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各部门报送假期勤工助学津贴发放表 ;2、调整勤工助学岗位 ;3、整理25个边境县和3个藏区县基层就业毕业生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申请材料 ;4、开展本学期文明宿舍及园区评比工作。 |
三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1、发放假期勤工助学津贴;2、各学院提交25个边境县和3个藏区县基层就业毕业生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申请材料 ;3、各学院组织开展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4、国旗班管乐队开始日常训练。 |
四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26 |
1、开展学生工作督导 ; 2、开展2017年优秀毕业生评选(以省教育厅通知为准); 3、开展2016-2017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以省教育厅通知为准);4、开展第三届红河学院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推荐参加省级、国家级评选;5、审核25个边境县和3个藏区县基层就业毕业生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申请材料 ;6、开展全校心理委员专题培训与素质拓展活动。 |
五 |
27 |
28 |
20 |
30 |
31 |
1 |
2 |
1、生命学院、数学学院参加升旗仪式;2、报送教育厅25个边境县和3个藏区县基层就业毕业生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申请材料;3、各单位报送3月份勤工助学津贴发放表 ;4、各学院做好清明节放假期间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和宿舍安全巡查工作;5、各学院报送学生违纪处分解除的申请材料;6、各班心理委员报3月心理月报表;7、做好清明节放假期间的学生宿舍园区安全防范工作。 |
上班 |
清明 |
四 月 |
六 |
3 |
4 |
5 |
6 |
7 |
8 |
9 |
1、发放3月份勤工助学津贴;2、开展第七届云南省高校文化节“中华优秀文化”知识竞赛主题班会活动(以省教育厅通知为准);3、筹备第十二届大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月系列活动;4、筹备第九届宿舍文化节。 |
清明 |
七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国际学院、理学院参加升旗仪式;2、开展学生宿舍园区灭蚊、蟑螂等害虫的工作;3、各学院开展班级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 |
八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1、商学院、美术学院参加升旗仪式;2、筹备毕业典礼,制定方案,收集并制作毕业典礼、颁奖典礼相关影像资料;3、上报教育厅2016-2017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名单(以省教育厅文件为准),采集、制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影视资料;4、开展第九届宿舍文化节。 |
九 |
24 |
25 |
26 |
27 |
28 |
29 |
30 |
1、人文学院、政治学院、体育学院参加升旗仪式;2、各单位报送4月份勤工助学津贴发放表;3、各学院做好五一放假期间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和宿舍安全巡查工作;4、各班心理委员报4月心理月报表;5、开展“第十二届大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月”启动仪式及“现场心理咨询活动”;6、做好五一放假期间的学生宿舍园区安全防范工作。 |
五一 |
五 月 |
十 |
1 |
2 |
3 |
4 |
5 |
6 |
7 |
1、发放4月份勤工助学津贴;2、各学院上报2017年毕业典礼方案;3、开展“第十二届大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月”系列活动。4、开展第七届高校文化节“看照片·讲故事”主题班会(以省教育厅通知为准)。 |
五一 |
十 一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工学院、音乐学院参加升旗仪式;2、毕业生生源地贷款信息确认;3、开展“第十二届大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月”系列活动;4、“心理剧”排练;5、筹备2017年毕业典礼暨表彰大会。 |
十 二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1、教师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参加升旗仪式;2、开展寒青助学金的评选;3、开展“第十二届大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月”系列活动;4、开展校级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活动。 |
十 三 |
22 |
23 |
24 |
25 |
26 |
27 |
28 |
1、审查先进集体和个人视频资料;2、各学院做好端午节放假期间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和宿舍巡查工作;3、举办“第十二届大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月”之“心理剧”展演及颁奖活动;4、各班心理委员报5月心理月报表;5、做好端午节放假期间的学生宿舍园区安全防范工作;6、2017年毕业典礼暨表彰大会工作推进会。 |
上班 |
端午 |
六 月 |
十 四 |
29 |
30 |
31 |
1 |
2 |
3 |
4 |
1、下发生源地贷款申请及在校证明办理的通知;2、各单位报送5月份勤工助学津贴发放表;3、做好毕业生离校相关工作安排;4、针对毕业生开设心理讲座。 |
端午 |
十 五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发放5月份勤工助学津贴;2、统计考研学生相关数据。 |
十 六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举行2017年毕业典礼暨表彰大会;2、各学院提交学生校级及其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 3、各学院提交毕业班级毕业照(电子版);4、第九届宿舍文化节闭幕暨表彰本学期文明宿舍及园区。 |
十 七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1、各学院进行班主任工作中期自查;2、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开展文明离校教育;3、做好毕业生离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
七 月 |
十 八 |
26 |
27 |
28 |
29 |
30 |
1 |
2 |
1、各单位报送6月份勤工助学津贴发放表;2、各班心理委员报6月心理月报表;3、组建2017级新生自助选择宿舍工作团队,准备2017级新生住宿安排工作;4、各学院组织好毕业生文明离校。 |
十 九 |
3 |
4 |
5 |
6 |
7 |
8 |
9 |
1、召开迎新工作会议,部署迎新工作;2、学生住宿调整(宿舍改造);3、做好假期留校学生住宿安排;4、发放6月份勤工助学津贴;5、整理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相关材料。 |
二 十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整理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相关材料;2、布置假期工作,做好放假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3、做好假期留校学生及函授学员住宿相关工作。 |